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中共鹤山市委、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鹤山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以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法治财政的全面提升。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习近平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局召开了动员会传达学习市直机关主题活动动员会精神,并对全局开展主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全省财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扎实推进财政依法行政,为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一方面,局领导带头学,自学与交流相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书中精华学深悟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财学APP、法治鹤山等新媒体,在全局营造出日常学主动学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征文比赛,目前为止共报送十多篇征文到市依法治市办和市法学会。

  (三)贯彻落实《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的情况

  一是按照《法治鹤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鹤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为契机,学习宣传贯彻新纲要,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贯彻落实《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贯彻落实《鹤山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各项部署,强化法治财政。首先,加强组织保障。建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依法理财,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学法用法普法责任,提高民生保障,培养队伍素质,提升执法水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其次,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以党建引领,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法治融入到财政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五)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我局根据鹤山市依法治市要求和有关工作安排,加强法治财政工作。一是更新了《鹤山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2022年鹤山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和《2022年鹤山市财政局学法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全局干部职工跟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二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发挥局OA办公系统、单位微信群、粤政易等平台推送学习材料、活动图片和宣传视频,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部、省、市各类法治比赛活动,输送优秀视频作品,并获得鹤山普法新媒体活动一等奖。三是坚持强化依法理财理念,加强民生服务,做好疫情防控的全方位物资调度和保障工作。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98号令》以及《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执法监督,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粤执法等执法系统推进执法科学化、规范化。五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行政执法资格证管理工作,今年共14人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培训学习,10人参加了行政执法考试,执法考试的人员均全部考试合格。此外,按要求完成换领全国统一执法资格证。组织开展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习、财学平台、 “中国普法”公众号,等法治有关考学;开展2022年度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七是积极报送依法治市简报9期,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台账3次,撰写财政法治信息12期。八是深入推进法治鹤山改革与建设,在疫情反复、财政收支严峻情况下,确保法治建设需求,2022年安排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工作经费21万元。九是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严格要求按收费清单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六)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一方面,组织参加了全省财政行政执法培训、江门市财政局、鹤山市司法局组织的新《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培训讲座,编印宣传资料及知识问答题,在市新升苑社区等公园开展普法交流活动。另一方面,以学法促执法,利用多媒体在办公大楼播放普法视频,通过OA推送《行政处罚法》修订的若干亮点、案例分析的相关学习材料两期,拓宽普法维度。二是开展常态化《民法典》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竞赛活动,关注“鹤山法治”、“广东普法”等微信公众号进行民法典相关知识竞赛。三是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现场宣传活动。6月24日上午,组织局普法宣传队队员在市新升公园开展了宣传活动,宣传员派发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普法。四是学习和宣传《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广东省版权条例》等版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让普法宣传队员带动股室成员集中学、深入学,深化学习效果。五是拓宽财政普法渠道,走进法治直播间,8月26日上午,局普法宣讲员走进市司法局与市融媒体中心推出的鹤山市全媒体法治栏目——《法治鹤山》,以视频直播和电台融合的形式畅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六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度,印发《鹤山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理流程》。此外,按照公平竞争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内部审查工作机制。更新了公平竞争审查表表。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财政困难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双重压力下,法治财政建设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一是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政治站位,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理财,尊崇宪法,贯彻学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加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形成正向财政合力,服务鹤山经济发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财经法律法规学习落实到工作中,提升财政法治水平。三是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拓宽普法群体。进一步提升财政队伍的普法学法用法能力,增强做好法治财政工作的坚定信心。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我局也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工作的长期性、系统性与复杂性。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进一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话题。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治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数字财政”建设,多方举措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体系,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四是加大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力度,管理财政领域“红黑名单”,做到奖惩适当。完善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管理。

  五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局网页重点领域公开最新财税政策,让社会快捷知晓减税优惠、优化营商环境等帮扶举措,助力企业创新。

  六是为做好“八五”普法工作,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开拓进取,推动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鹤山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