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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积极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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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落实各项生育支持政策,通过全方位保障、精准化落实生育及幼儿补贴资金,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为提升生育意愿、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注入财政动力。

  一、强化全周期服务保障,夯实优生优育工作基础

  针对当前高龄、高危产妇比例不断增多的实际问题,同时立足生育全流程健康服务需求,市财政局着力统筹财政资金,提升生育全流程健康管理水平,从孕早期建档开始介入孕产妇健康管理,提醒孕妇规范产检,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2025年统筹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5,374万元,全年按照人均99元/人/年标准足额安排到位,支持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民生项目,全方位提升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精准落实育儿补贴政策,切实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为减轻家庭养育压力,根据《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年度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现阶段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2025年分批足额发放育儿补贴3,548万元,惠及全市11,104名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同时,积极做好2026年育儿补贴预算安排工作,安排资金3,084万元,确保育儿补贴政策持续稳定、惠民实效稳步提升。

  三、实施免费筛查服务,筑牢新生儿健康成长防线

  为切实提升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免费筛查,项目包括产前筛查干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2025年我市安排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资金109万元,产前筛查率达84.34%,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9.82%,均保持较高水平,切实守护新生儿健康,托起家庭幸福与人口健康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