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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鹤山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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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由于上级下达我市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2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江财债〔2022〕48号),下达我市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135,96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额度960万元,计划用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运行管护项目;专项债券额度135,000万元,计划用于社会事业、铁路、农林水利、市政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详见附件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上述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列入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因此,本次预算调整仅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不发生调整。根据上述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额由年初预算478,527万元调整为479,487万元,调增960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2);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额由年初预算321,964万元调整为456,964万元,调增135,000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3)。

  专此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2022年鹤山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表

  2.2022年鹤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3.2022年鹤山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鹤山市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