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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鹤山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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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鹤山市财政局是鹤山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主管财政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市财政局属于县级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市财政局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法规税政股、人事教育股、社会保障股、农业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综合股、经济建设股、工贸发展股、会计股等18个职能股室。

2014年纳入部门决算编制共3个单位,包括:行政单位鹤山市财政局;事业单位鹤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和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鹤山市财政局(含资产办、国库支付中心)编制99人,实有87人,退休人员16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构建国资运营平台,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圆满完成了当年的财政预算任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1、鹤山市财政局2014年收入决算122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1.53万元。

2、鹤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4年收入决算15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84万元。

3、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收入决算20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53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一)鹤山市财政局2014年支出决算122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21.53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956.93万元,占78.34%,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68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8.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26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264.60万元,占21.66%,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决算支出252.87万元,其中:

(1)预算改革业务(项)决算支出9.58万元。

(2)财政国库业务(项)决算支出7.87万元。

(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决算支出235.4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决算支出1.8万元,

(1)专项服务(项)决算支出1.8万元。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决算支出4.93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决算支出2.00万元。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决算支出3.00万元。

(二)鹤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4年支出决算15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2.84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133.89万元,占87.60%,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99.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4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18.95万元,占12.40%,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决算支出18.95万元,其中:

(1)财政国库业务(项)决算支出11.93万元。

(2)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决算支出7.02万元。

(三)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支出决算20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09.53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170.87万元,占81.55%,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114.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2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38.66万元,占18.45%,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决算支出38.66万元,其中:

(1)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决算支出18.66万元。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决算支出20.0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一)鹤山市财政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1.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48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路费、保险费等。

 4、公务接待费支出29.73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100次,接待人数共350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门财政业务交流支出。

(二)鹤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4.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9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路费、保险费等。

4、公务接待费支出7.02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28次,接待人数共88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门财政业务交流支出。

(三)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5.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6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路费、保险费等。

4、公务接待费支出6.58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25次,接待人数共80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门财政业务交流支出。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一)鹤山市财政局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1.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68万元,减少原因:        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29.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95万元,减少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鹤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1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52万元。减少原因:上年购置一台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13万元,减少原因:        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7.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48万元,减少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57万元,增加原因:今年调入一台车,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6.5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15万元,减少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附件1:部门决算公开(L 国库支付中心)-.XLS

附件1:部门决算公开(L 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XLS

附件1:部门决算公开(财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