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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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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委、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鹤山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改革重点,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建设法治鹤山贡献财政力量。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效保障机制。一是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法治财政、依法理财、法治宣传教育等研究开展财政工作,及时解决财政工作问题。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部署、统筹协调法治财政建设,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与各项工作的有效结合和顺利开展。

  (二)推进良法善治,助力法治财政建设。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资料》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三)优化财政管理,强化依法理财。一是依法开展收支管理,控支出保运转。出台“促收稳收”十条措施,与税务部门协同完善“税地联动”协税护税机制,加强重点税源分析研判,调动执收单位组织收入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落实《鹤山市本级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实施方案》,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依赖和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按照轻重缓急原则进行项目排序,大力压减行政运行成本;压实“三公”经费预算,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办公用房建设,加强项目审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防“车轮上的腐败”。三是加强财会监督,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企业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四)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按照《法治鹤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鹤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着力强化法治组织保障,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法治财政工作,将依法理财与法治建设有机融合。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组织执法股室业务骨干参加由市司法局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三是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落实《鹤山市减少涉企执法检查六项措施》,定期报送涉企有关统计表,督促跟进业务股应用“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更新检查年度频次上限、检查事项及依据、检查标准、专项检查计划等载体信息。四是继续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定期报送鹤山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及台账。五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为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资格证,确保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六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评查内容和标准整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督促业务股室不定期进行案卷自查,为上级案卷评查工作做好准备。七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八是深入“放管服”改革”,加强“数字财政”系统建设,对支付流程实现全程跟踪,落实项目主体责任,从源头上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水平和财政部门管财用财水平。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统筹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做好普法宣传,加强法治财政工作,提升普法工作实效。一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形成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专门抓、法规税政股具体抓、各股室积极主动配合、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落实的工作格局,有效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二是成立普法宣传队,打造局普法宣传平台,聚焦法治财政当前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拓宽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在基孔肯雅热防控中,全员下沉社区支援,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教。三是拓展普法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粤政易、办公大楼张贴海报、电子大屏轮播等方式进行拉网式宣传,提升宣传覆盖面。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领悟得还不够透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有效处理财政业务工作和服务社会各界的能力尚有不足,运用法治方式处理财政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与财政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有待加强。二是财政普法宣传满足于既定任务,普法形式比较局限,需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的手段和方式,普法的长效机制仍未建立,普法宣传重点不突出,深入乡村、社区让群众接受法律洗礼的机会仍需增多。三是需进一步增强财政系统的法治培训力度,提升财政干部对法律法规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长效性。普法工作涉及面广,牵涉到诸多方面工作同步推进。现阶段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培训,政治理论素质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四是普法宣传形式比较单一,普法对象的针对性不足,普法交流的深度、广度和覆盖面还有待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财政力量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步伐,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制度建设水平。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培训,持续提高执法水平。二是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总结工作实践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强化财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四是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节点,有针对性、科学性地制定普法活动;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体系,强化法律顾问制度。

 


鹤山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