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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扩优提质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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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镇财政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扩优提质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5〕161号),现下达你镇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扩优提质补助资金)9.9万元,列2025年“2050201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2024年立项的第二批“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持续建设,聚焦乡镇中心幼儿园质量提升项目。

  二、请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180号)要求,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中央资金。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扩优提质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5〕161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