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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在行动】禁止“随意往他人交通工具上投放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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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巩固创文成果,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大力度持续整治乱投放小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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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城区有车辆被人随意投放印刷品,严重影响市容市貌。6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前进路进行蹲点,发现有四人正往他人的自行车、摩托车、小车上投放小卡片和宣传单,执法队员随即上前阻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四人宣传了《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告知他们可以通过公共张贴栏进行宣传。在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后,该四人表示今后一定采用文明合法的方式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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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收集统计小广告上的违章电话号码,约谈投放小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做好相关笔录。告知当事人其违法事实依据,并根据《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责令其限期内进行全部清理。

  下一步,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清理查处力度,为广大市民创造了一个干净、整洁、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