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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转发《江门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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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江门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指南(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门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指南(试行)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