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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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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措施

1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4.结合扫黑除恶、两法衔接学习宣传刑法、监察法;

5.重点宣传《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市绿化条例》、《江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门市城市容貌标准》等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全体职工干部、广大市民群众

1.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机制;进一步提高城管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2增强干部职工法律业务素质、法治意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

3.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时效性;

4.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城管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1)制定我局党组学法制度,将学法内容列入党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局机关干部年度学法方案并落实实施,确保每年开展2个专题以上学法内容。(3)把法治宣传教育列为局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必训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施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

2. 完善机制,改进方法。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与城市管理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邀请相关法律专家举办专题培训讲座进行深度解读,确保执法工作中的准确适用。

3.强化监督,确保成效。认真落实市普法办下达的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我局各科室普法责任清单,定期(季度、半年)对局各科室普法工作情况的督查和检查、点评,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4.通过开展普法专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5.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