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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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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既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又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求,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鹤山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助推城市经济发展的“润滑剂”作用,以新的视角审视城市治理,以新的思路谋划城市发展,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工作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集体思想理念学习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我局党组始终将学法、用法、普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党组成员带头,严格落实《鹤山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习。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参加34人次;党支部学习15次,参加近300人次。通过集体学习,集体研究,全面提高全体职工干部的法治思想认识水平。

  二、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分工责任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我局法治工作。根据《鹤山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明确自身工作分工及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负责,各相关股室具体落实,形成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的机制,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学法用法,执法守法。

  我局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综合执法队伍为目标,着实开展全员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加强对《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等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按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江门城管局开展的城管法制课堂,组织执法人员定期进行业务水平及法律知识考试,倡导“721”工作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

  (二)常态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聘请了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索茂军律师和林达荣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负责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法律咨询工作,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为依法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三)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规范文明公正执法。自2020年5月始开始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简称“两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实现网上立案、审批、监督。与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相融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促进执法更加公平、公正。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期间,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359宗,其中行政处罚5宗,行政许可339宗,行政检查15宗。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简易程序处理0宗,一般程序处理5宗, 处罚金额共73200.00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类2宗,市容广告类2宗、燃气类1宗。在行政许可案件中,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审批309宗、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1宗、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6个、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11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7宗、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5宗。在行政检查案件中,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抽查2宗,供水经营企业抽查1宗,燃气企业经营活动抽查3宗,户外广告设置情况抽查9宗。

  四、严格执法营造法治化社会氛围

  (一)严格整治城区户外广告。

  针对我市户外广告设置及违章广告整改,我局出台了《鹤山市乱搭建现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沙坪城区人民路乱搭建现象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今年1-11月,我局分别对莺朗街、长塘街、人民南路、人民西路、人民东路、人民路、中山路、新华路、新鹤路、新环路和鹤山大道等违章广告牌依法进行拆除。据统计,清拆违章广告牌约977个,清拆面积约5910.91平方米。通过开展整治行动,使城市市容环境进一步改观,街道更加宽敞明亮,视野更加开放,总体效果较为显著。

  (二)依法打击燃气行业乱象。

  我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合市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开展一系列打击行动。今年1月到12月,我局共开展燃气行业执法行动10次,出动人员34人次。查处无证经营燃气黑8个,整治违法行为10起,查处气瓶558个,教育纠正人员8名,通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击燃气行业乱象,大大提高了打击效果,并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让不法分子无处藏身。

  (三)开展市容环境管理专项执法行动

  我局进一步拓宽严管示范街创建工作,逐步铺开至32条主次街道和7个主要商业广场。按照城市管理“721”工作法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分类施治、规范有序、常抓不懈的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多次劝阻无效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商铺、乱拉乱挂停车场等问题联合沙坪街道办网格中心、交警大队对沙坪城区内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停乱放等问题进行整治,行动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680人次,车辆5380车次,清理堆放杂物15批次,巡查水东、新华、中东西市场暂扣蔬菜20批次、水果10批次、电子秤12台、手称7把,清理乱张贴广告、横额32张(条),规范车辆停放8783余车次。

  (四)整治城区牛皮癣广告。

  根据《鹤山市创文突出问题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针对城区主次干道、开方式社区、商业街区等乱张贴、乱涂喷等现象,制定了《鹤山市沙坪城区“牛皮癣”三乱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每周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沙坪街道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定期巡查临街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区小广告整治情况;定期整治城区各路段区域乱张贴、乱涂喷、乱派发宣传单张等行为;定期督促楼盘房地产及中介销售等机构,要求及时清理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以及制止散发小广告等行为。经统计,今年1-11月份,共清理乱张贴“牛皮癣”三乱广告约4.5万张(处)。我局将持续加大城区及城乡接合部“牛皮癣”三乱广告治理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工作,抓典型抓重点,实行齐抓共治,打击乱张贴乱涂画行为,巩固整治成果。

  五、积极配合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疫情期间,为常办事项开通绿色通道。

  为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和个人复工复产需求,在行政许可事项中,我局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新办)”“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等企业或个人常办事项列入防疫期间专人专线服务中,实行专人电话接听咨询、指导申请人网上提交或邮箱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只需自行网上下载并填好申请表格,按需在资料上盖上公章,将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网站或发送至我局邮箱,相关业务股室即可对申请材料进行电子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出证,事项许可证将以扫描件形式发送给申请人,纸质证件待疫情过后再安排补发,实现申请人零跑动,一个电话、一台电脑即可办妥相关事项。

  (二)重心后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部署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事项随机抽查与行政检查相结合,对审批、备案项目实行现场检查、事后抽查,对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此外,加强相关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失信个人和企业,限制其行政审批行为。

  六、稳抓“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效果,拓宽普法深度,我局除了积极参与市司法局举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之外,自身亦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今年5月,我局联合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鹤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了“城市生存挑战 垃圾分类小卫士”户外实践活动,本次户外实践活动吸引了100名学生报名参加,每一位小卫士从活动中学习到垃圾分类,保护市容环境等知识,并将《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小知识融入活动中,普法效果十分明显。今年以来,我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联合鹤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鹤山市融媒体中心,通过线上、线下多措并举开展垃圾不落地系列活动,分别在鹤山市财贸幼儿园、沙坪街道第六小学、鹤山市第一中学、义学、南山、新升等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小讲课、垃圾分类小知识进校园、进社区,利用多样化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做到防控与垃圾分类“两不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增强广大中小学生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的意识,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让广大居民关注城市环境变化,生活垃圾处理、水资源保护等民生问题。

  七、存在问题

  (一)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仍需理顺

  城市管理工作离新时代城市发展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执法中层干部紧缺,“六乱”现象屡禁不止,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问题较突出,智慧城管发展滞后等等。我们将把这些问题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破解。

  (二)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新颖

  目前我局宣传形式以海报、彩色LED屏幕及微信公众号为主,宣传方式比较传统,宣传内容以图片及文字为主,缺乏目前流行的短视频等宣传新形式。

  八、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的工作计划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通过新媒体平台、线下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宣传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广大职工干部及群众的法治意识,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不断推进法治城管建设。

  进一步推进城管体制改革落地,推进职能下放,做好督导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对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在城管领域的综合法律知识和执法信息化培训;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定期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作用,及时回应、妥善处置引起社会关注的行政执法问题。

  (三)加快智慧城管建设。

  一是进一步推进“智慧停车”建设。以创新型城市改革建设为抓手,围绕“停车难”问题,抓好创新型城市、智慧停车专项规划,推进政务数据“一网统管”改革,建立停车泊位主题数据库,制作城市停车泊位“一张图”,完善便民停车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为城市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平台运行水平。继续加强12345热线平台、“好差评”系统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平台的效能。三是进一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建设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包括在建工程总控监管、扬尘噪声监控、视频监控、实名制管理、危大工程管理、监督执法、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等模块,实时采集施工现场信息,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四是进一步升级智慧城管系统,整合城管领域各业务子系统,实现一屏展示。推动物联感知网络与市政路灯、消防栓、沙井盖、燃气管道等城市部件和城市桥梁等方面的应用。建设供排水综合管理平台,构建智慧供水系统、智慧排水系统及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全面提升城市内涝风险预警预报和防内涝智能调度能力。建设市级智慧路灯监管系统,升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系统,提高对道路照明及街面秩序等问题的实时监控和处置能力。依托数字城管巡查发现、问题上报、立案派遣、处置反馈、核查结案、督察考评的流程体系,建立城市管理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部门单位的城市管理责任落实。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加快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