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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12年城镇居民收支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继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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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鹤山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就业,加大对民生保障的投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收入来源呈多元化,消费支出稳定增长,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据100户城镇居民家庭调查显示,2012年鹤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841.5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人均消费性支出15675.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

    一、四大收入全面增长,工资收入仍是主体

    (一)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仍是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也是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637.97元,同比增长12.2%,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82.8%,仍是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来源。其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18563.31元,同比增长12.3%。2011年9月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每月2000元大幅调整到3500元,城镇居民个人所得税支出大幅下降,多种因素共同促进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近年来,鹤山市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制定并落实一系列扩大就业政策,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促进了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的稳定增长。全年人均经营净收入786.1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占家庭总收入的3.5%。个体经营不仅是居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扩大居民就业的一条出路。

    (三)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目前鹤山市城镇居民投资意识的增强,居民买房放租的现象明显增多。2012年,鹤山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77.7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其中出租房屋收入占财产性收入的82.6%,人均为311.99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71.1%。

    (四)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近年来,鹤山市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一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二是不断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提高保障标准。2012年人均转移性收入2720.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2176.39元,同比增长9.9%。

表1  2012年鹤山市城镇居民四大收入的增长情况

 

 

2012年(元)

2011年(元)

同比增幅(%)

家庭总收入

22522.75

20029.86

12.7

可支配收入

19841.51

17593.43

12.8

工资性收入

18637.97

16608.16

12.2

经营性收入

786.16

761.18

3.2

财产性收入

377.76

275.56

37.0

转移性收入

2720.86

2384.96

16.3

 

    二、消费支出整体上扬,消费结构继续优化

    随着多项扩大内需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市场管理的进一步规范,鹤山市城镇居民消费信心也得到增强,消费结构更趋优化。2012年,鹤山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675.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居民消费支出情况如下:

表2  2012年城镇居民消费性八大项支出增减情况

 

 

2012年(元)

2011年(元)

同比增幅(%)

消费性支出

15675.26

14816.20

5.8

食品

5931.71

5846.08

1.5

衣着

834.86

799.21

4.5

居住

1621.10

1514.21

7.1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1095.39

1017.63

7.6

医疗保健

624.76

495.88

26.0

交通和通信

3130.08

2977.58

5.1

教育文化娱乐服务

1945.65

1704.48

14.1

其他商品及服务

491.69

461.13

6.6

 

 

    (一)食品支出平稳增长,恩格尔系数同比下降

    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食品消费从简单的温饱型转变到了更加注重合理的膳食结构,更加追求食品的营养性、均衡性和多样性。2012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5931.7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消费观念的更新,在外就餐越来越多,支出也明显增加,全年人均在外饮食支出达952.06元,同比增长10.6%;城镇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7.8%,比上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

    (二)城镇居民衣着消费存在新趋势

    随着现代家庭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审美意识的提高,城镇居民的衣着消费观念发生转变,衣着消费以购买成衣为主,成衣因其款式新颖、质地良好、做工细致、节省时间等优势,在城镇居民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高,2012年城镇居民衣着人均消费支出为834.86元,同比增长4.5%,其中服装类人均支出561.08元,同比增长6.9%。

    (三)家居生活追求舒适

    耐用消费品的更新换代成为居民消费的新亮点,随着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政策的延续,电子信息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各种家用电器推陈出新,刺激了居民的消费欲望,大量款式新颖,功能齐全的中高档电器涌入寻常百姓家。全年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095.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居住类支出1621.10元,比上年同期上涨7.1%。

    (四)信息化程度提高,出行交流更关注方便迅捷

    2012年,城镇居民交通和通信人均支出达到3130.08元,同比增长5.1%。交通支出人均2030.85元,同比增长7.1%。家用汽车增多,直接拉动居民交通费支出增加。据调查,截止到2012年12月末,鹤山市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每百户拥有量为35辆,同比增幅达45.8%;人均车辆用燃料及零配件支出885.34元,同比增长12.6%;信息化产品和服务消费增长也值得关注。2012年,上网费人均支出达到239.3元,同比增长10.9%。截止到2012年12月,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59.64部,同比增长11.9%,其中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为74.97部,同比增长1.5倍多。

    (五)医疗保健消费增幅最大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人们对健康认识水平的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进一步增强,医疗保健消费更加趋于理性。全年人均医疗保健类支出624.7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占消费性支出的4.0%。

    (六)教育娱乐消费继续增长

    收入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需求的增长,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多彩。2012年,城镇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人均支出1945.65元,同比增长14.1%,旅游成为增长亮点。城镇居民旅游支出增长较快,据统计,旅游年人均支出712.23元,同比增长39.5%。此外,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社会竞争压力增大,城镇居民教育年人均支出723.73元,同比增长20.9%,其中成人教育费支出同比增长28.4%。

    三、继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建议

    (一)强化措施,拓宽渠道保增收。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快速有序发展。拓宽就业渠道,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增加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来源。

    (二)抑制物价过快上涨,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大力发展生产,搞好运产销的衔接;二是健全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供求和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制度;三是依法打击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按标准及时做好低收入家庭的消费补助发放,减缓物价上涨对居民家庭生活的影响。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城镇低保、基本养老金、基本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标准,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改革,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使居民充分享受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