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发展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招聘培训合作机构(人)。按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培训教育要求,需聘请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培训机构(人),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应聘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聘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
(2)应聘机构具有师资力量雄厚,课程体系完整,旗下素质教育课程包括美术教育、艺术口才教育、舞蹈形体、棋类等课程,课程设计合理,以先进的教学理念,独创的素质教育风格,寓教于乐,提高少年儿童艺术素质。
(3)应聘机构具有与国、内外重点大学、知名教育机构长期合作的经验。
二、报名时间:2014年1月14 日—2014年1月20日
三、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0—8808632 1363187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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