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沙坪河排涝站等事业单位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公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结合鹤山市沙坪河排涝站、鹤山市工业城发展管理办公室等的岗位需要,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沙坪河排涝站工勤技能岗位人员1名;
2、鹤山市工业城发展管理办公室工勤技能岗位人员1名。
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一)。

    二、应聘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 http://www.hsrsj.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20日、2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报名地点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一)。报考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内,持《鹤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二)、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具备的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近一个月内的计生证明原件等,按所报考岗位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和审核;
2、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于4月2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资料报送鹤山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统一制作准考证。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将由各单位通知,并于4月25日至26日到各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三)应聘要求
每位应聘者只可应聘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考生在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考试办法:
根据各岗位的技能需要实行不同的竞争性选拔考试:
1、沙坪河排涝站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择优聘用。
2、鹤山市工业城发展管理办公室采用计算机操作能力上机考试,结构化面试方式:上机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上机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合成综合成绩。
(二)考试时间: 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一)。
(三)考试地点: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一)。
(四)考试内容:
1、沙坪河排涝站:汽车驾驶操作、交通安全知识、汽车维修保养等。
2、鹤山市工业城发展办公室:计算机操作和维护(上机实操)、安全生产知识等。
(四)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招聘单位按照要求将其报名资料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查通过的,在鹤山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凡属本市农业户口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把户口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本市城镇所属社区居委会。

    九、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8933106

 

附件:
一、《招聘职位表》;
二、《鹤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审查表》。

招聘职位表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