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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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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县级乡、村级
1综合业务政策法规文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监督检查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3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以及省、市、县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办事指南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5最低生活保障审核信息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6审批信息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法规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8办事指南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9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信息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10审批信息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11临时救助政策法规文件《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2临时救助办事指南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13审核审批信息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下载:鹤山市社会救助领域乡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