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口镇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规划审查 |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 改造项目情况、编制单位、规划文本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人民政府“三旧”改造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 | 部门文件 | “三旧”改造相关文件 |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人民政府“三旧”改造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三)龙口镇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财务信息 | 财务信息 | 财务管理规定、管理办法,年度经费预决算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所属学校 | ■政府网站 ■学校公示栏 | √ | √ | √ | √ | ||
2 | 招生管理 | 招生政策 | 各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随迁子女入学、插班办法;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所属学校 | ■政府网站 ■学校公示栏 | √ | √ | √ | √ | ||
3 | 招生计划 | 各校本年度招生计划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所属学校 | ■政府网站 ■学校公示栏 | √ | √ | √ | √ | |||
4 | 招生范围 | 招生范围、学区划分详细情况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所属学校 | ■政府网站 ■学校公示栏 | √ | √ | √ | √ | ||||
5 | 招生结果 | 各校本年度招生结果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所属学校 | ■政府网站 ■学校公示栏 | √ | √ | √ | √ | ||||
6 | 学生管理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义务教育资助相关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所属学校 | ■政府网站 ■学校公示栏 | √ | √ | √ | √ | ||
7 | 学生评优奖励 | 省市县“优秀学生”评选标准;评比方法;表彰名单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当地省市县表彰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所属学校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8 | 教师管理 | 教师职称评审 | 评审政策、评审通知、评审结果、最终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龙口镇所属学校 | ■政府网站 ■学校公示栏 | √ | 教师 | √ | √ | √ | |
9 | 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 | 实施方案、实施时间、补助范围、发放对象、补助档次标准、发放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鹤山市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龙口镇所属学校 | ■政府网站 | √ | √ | √ |
(四)龙口镇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出生 | 出生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2 | 收养、入籍等登记 | 收养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国籍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3 | 注销登记 | 死亡注销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4 | 服现役注销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5 | 迁移登记 | 迁出、迁入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6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姓名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7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性别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8 | 民族成份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9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暂住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0 | 居住证申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1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居住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2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居住证签注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5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居民身份证申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6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7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8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五)龙口镇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 | 监督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以及省、市、县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5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龙口镇政府 | ■社区/村公示栏 | √ | √ | √ | |||
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9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龙口镇政府 | ■社区/村公示栏 | √ | √ | √ | |||
10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 | √ | √ | √ | √ | |||
11 | 临时救助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2 | 临时救助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13 | 审核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 | √ | √ | √ | √ |
(七)龙口镇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镇人民政府、龙口司法所 |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 | √ | √ | √ | √ | ||
2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镇人民政府、龙口司法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司法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4 | 法律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司法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5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司法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八)龙口镇财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大会议批复后20日内 |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 ■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 |||||||||||||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三公”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等情况的说明。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2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大会议批复后20日内 |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 ■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三公”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等情况的说明。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九)龙口镇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 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 | ■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中心 | √ | √ | √ | √ | ||
2 |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 | √ | √ | √ | √ | |||||
3 | 求职信息登记 |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 | √ | √ | √ | √ | |||||
4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 | 职业介绍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服务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 | ■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中心 | √ | √ | √ | √ | ||
5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8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 | ■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中心 | √ | √ | √ | √ |
(十)龙口镇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社会保险登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镇、街道办、管委会社保所 | ■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中心 | √ | √ | √ | √ | ||
2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镇、街道办、管委会社保所 | ■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中心 | √ | √ | √ | √ | ||
3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镇、街道办、管委会社保所 | ■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中心 | √ | √ | √ | √ | ||
4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 √ | ||||||||
5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 √ | ||||||||
6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 √ | √ | √ | ||||||||
7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 | √ | √ | √ | ||||||||
8 | 养老保险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龙口镇、街道办、管委会社保所 | ■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中心 | √ | √ | √ | √ | ||
9 | 遗属待遇申领 | √ | √ | √ | √ |
(十一)龙口镇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乡、村级 | ||||||
1 | 规划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微信平台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2 | 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投标 |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龙口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微信平台 | √ | √ | √ |
(十三)龙口镇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乡、村级 | ||||||
1 | 公共服务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环保办 | ■政府网站 ■微信平台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2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 行政处罚流程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环保办 | ■精准推送 | √ | √ | √ | |||
3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 ■政府网站 ■微信平台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4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 行政强制流程 | 查封、扣押清单;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环保办 | ■精准推送 | √ | √ | √ | |||
5 | 行政强制决定 | 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环保办 | ■政府网站 ■微信平台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6 | 行政命令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环保办 | √ | √ | √ | √ | |||||
7 |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环保办 | ■政府网站 ■微信平台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8 |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环保办 | ■政府网站 ■微信平台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十八)龙口镇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水利建设管理 | 对未经批准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2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未按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3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建设单位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4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5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6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及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处置活动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7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8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未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理场所;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未清理作业场地,未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9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10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破坏城市绿地内的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设施和绿地供排水设施等绿化设施;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11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超过占用期限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12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13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14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通过的新技术、新材料;将不适用于抗震设防区的新技术、新材料用于抗震设防区;用于抗震设防区的新技术、新材料超出经审定的抗震烈度范围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15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擅自变动或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16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17 | 城市建设管理 | 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订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18 | 安全生产管理 |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安全生产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19 | 安全生产管理 | 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安全生产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20 | 安全生产管理 | 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安全生产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21 | 安全生产管理 | 对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安全生产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22 | 安全生产管理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或者进行实时监控的行政处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安全生产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 ■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十九)龙口镇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级 | |||||||
1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农机购置补贴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鹤山市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镇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镇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鹤山市优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镇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政策性农业(种植)保险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2018-2020年鹤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镇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二十)龙口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公共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共和之家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2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工业城党群服务中心 3.机构地址;创新中心1号楼二楼党群服务中心·新华书店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3 | 文博单位名录 | 大凹关帝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二十一)龙口镇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申请材料 受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流程 咨询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镇卫健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申请材料 受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流程 咨询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 《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镇卫健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申请材料 受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流程 咨询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镇卫健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行政备案类事项 | 生育登记服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结果送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镇卫健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二十二)龙口镇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 | √ | √ | √ | ||||
4 | 标准 | 安全生产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 | √ | √ | |||||
5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6 | 政策 文件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与回应,安全生产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与回应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纸质媒体 | √ | √ | √ | |||
7 | 重要会议 | 通过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 ||
8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9 | 依法 行政 | 行政许可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 | √ | √ | |||
10 | 依法 行政 | 行政处罚 | 办理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级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1 | 行政强制 | 办理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2 | 行政 管理 |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公示栏 | √ | √ | √ | √ | ||
13 | 行政 管理 | 应急管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 √ | √ | √ | √ | ||
14 | 黑名单管理 | 列入或撤销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信息,具体企业名称、证照编号、经营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5 | 行政 管理 | 事故通报 | 1、事故信息:本部门接报查实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 2、典型事故通报:各类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相关领导批示情况、预防性措施建议等内容 3、事故调查报告:依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经批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6 | 动态信息 |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
17 | 行政 管理 |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8 | 公共 服务 | 政务公开目录 | 政务公开事项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9 | 政务公开标准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流程性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20 | 公共 服务 | 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 同级政府审批通过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职权等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清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20个工作日内,如有更新,及时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21 | 主要业务办事指南 | 主要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22 | 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每年1月31日前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23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财政资金信息 | 预算、决算 “三公”经费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资金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 按中央要求时限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4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政府采购信息 | 本单位采购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5 | 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 | 本单位的办事纪律,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的途径等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6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重大工程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执行措施、责任分工、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 | √ | √ | |||
27 |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8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制度与推进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 龙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二十三)龙口镇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4 | 标准 | 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5 | 政策 文件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6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7 | 重要会议 | 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8 | 政策 文件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9 | 备灾 管理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0 | 灾害信息员队伍 |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11 | 预警信息 | 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12 | 灾后 救助 | 灾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13 | 灾后 救助 | 救助审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14 | 灾害 救助 |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15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16 | 灾后 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