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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小金库”、内部控制等专项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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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小金库”、内部控制等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21〕6号),我局于2021年10月对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0年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以下简称老干部局)是经鹤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0070858602。负责人为罗松泰,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镇前进路18号。

  因本级财政预算编制覆盖包括主管单位和下属单位在内的所有预算单位,即本市下属单位预算独立编制预算、经本级财政单独批复、独立公开预算,故本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下属预算单位具体包括:鹤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预决算收支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收入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为369.98万元,决算收入金额为271.00万元,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69.98

  270.98

  其他收入

  0.00

  0.02

  合计

  369.98

  271.00

  (二)预决算支出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为376.51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270.97万元,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教育支出

  1.00

  0.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9.37

  255.57

  卫生健康支出

  9.41

  7.28

  住房保障支出

  10.20

  8.07

  其他支出

  6.53


  合计

  376.51

  270.97

  2020年老干部局预算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需要超年初预算金额范围支出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调整相关预算指标后再支付。检查未发现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三)2020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老干部局于2020年2月21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鹤山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将2020年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预算对社会公开,于2021年10月8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鹤山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将2020年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决算对社会公开。

  对其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如下:

  公开项目

  公开内容

  是否按规定公开

  备注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是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是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是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是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是


  公开明细层级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至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是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公开

  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至“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是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是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是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是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是


  三、主要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情况。

  2020年,老干部局公务接待经费年初预算金额为9,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98.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

  老干部局车辆情况:权属老干部局车辆有1台。

  老干部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金额为32,4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15,096.11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3.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020年,老干部局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金额为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情况

  1.会议费情况。

  2020年,老干部局会议费年初部门预算金额为70,200.00元,账面实际支出金额为20,132.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培训费情况。

  2020年,老干部局培训费年初部门预算金额为10,000.00元,账面实际支出金额为505.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3.差旅费情况。

  2020年,老干部局无安排相关差旅费业务,差旅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老干部局2020年期末,现金余额为0.00元,银行存款余额为84,040.44元,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二)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固定资产购置符合政府采购办法要求。

  经检查,老干部局2020年3月31日记-00012号凭证减少固定资产160,000.00元,系2019年5月3日注销的尼桑牌轻型载货汽车(粤J62M35)。据江门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鹤山经营部2019年4月11日开具的《报废车收车凭据》,车辆残值为211.00元,未按鹤山市财政局《关于申请报废公务用车粤J62M35的复函》(鹤财资函〔2019〕26号)的要求,将车辆报废残值收入上缴市财政专户。

  五、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过对老干部局账务及其他资料的检查,未发现老干部局存在设有“小金库”现象,资产处置收入无形成“账外账”,未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

  六、内部控制报告检查情况

  经检查,老干部局于2021年6月28日报送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符合单位真实情况并按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完整。

  七、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老干部局固定资产处置存在未将残值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不符合《鹤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资产处置“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残值收入属国家所有,在减除处置过程中相关费用和规定税费后,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

  建议严格按照《鹤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将残值收入上缴市财政专户。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