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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档案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小金库”、内部控制等专项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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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档案馆:

  根据《鹤山市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小金库”、内部控制等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鹤财监〔2021〕6号)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1年9月对鹤山市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2020年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名称:鹤山市档案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78400708573X0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档案管理及业务指导

  住  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7号

  法定代表人:冯兆华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467万元

  举办单位:中共鹤山市委员会

  登记管理机关: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人数:编制人数15人

  二、预算收入管理情况

  (一)2020年公开预算收入数为6,854,229.16元,预算调整761,237.54元,调整后预算收入为7,615,466.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08,188.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37,840.22元,基本户上年结转69,438.20元。

  (二)2020年实际发生总收入合计数为7,528,766.67元,是公开预算收入合计数的98.86%。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527,578.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89,738.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37,840.22元。

  2.利息收入148.17元。

  3.其他收入1,040.00元。

  三、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根据档案馆提供的《2020年鹤山市档案馆部门预算表》,2020年公开预算支出数为6,784,790.96元,调整预算数为761,237.54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数为7,546,028.50元,其中:基本支出5,150,813.18元,项目支出2,395,215.32元。账面实际发生总支出数为7,502,578.50元,其中:基本支出5,150,363.18元,项目支出2,352,215.32元。

  档案馆“三公经费”的预算及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档案馆2020年度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档案馆2020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15,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9,883.43元,其中:汽车维修保养费4,155.00元,充值加油卡0.00元,购买保险5,405.42元,通行费等323.01元。

  档案馆持有公务车辆2辆。

  因档案局名字变更(鹤山市档案局变更为鹤山市档案馆),用车记录系统更新,无法查询之前的用车使用情况。

  (三)公务接待费

  档案馆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4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443.00元。

  档案馆2020年7月部分公务接待费凭证后附有发票及相关单位赴鹤山市档案馆开展业务学习的函,但未见审批文件、会议记录及接待清单。

  经审核,上述接待费支出未完全符合《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粤办发〔2014〕12号)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第十四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者相关审批件和接待清单”的规定。

  (四)会议费

  档案馆2020年度没有会议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五)培训费

  档案馆2020年度培训费预算为1,000.00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50.00元。

  (六)公务卡的设置与使用

  经检查,档案局设置公务卡2张。

  经检查档案馆相关会计凭证,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有填制报销单,并附有发票等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凭证,执行报销程序。

  四、资产管理情况

  档案馆2020年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8,307,098.05元,本年增加固定资产9,639.00元,本年减少固定资产66,851.00元,期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8,249,886.05元,累计折旧5,759,166.96元,固定资产净值2,490,719.09元。

  档案馆各项资产分类及明细

  单位:元

  资产分类

  金额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778,624.00

  通用设备

  6,596,588.88

  专用设备

  581,716.17

  家具、用具、装具和动植物

  292,957.00

  其中:通用设备6,596,588.88元(计算机设备及软件1,854,170.00元,办公设备116,845.00元,车辆459,885.00元,图书档案设备1,627,826.00元,机械设备2,366,868.88元,电气设备124,584.00元,通信设备5,950.00元,广播、电视、电影设备40,460.00元)。

  档案馆2020年报废一批固定资产(电子计算机、显示器、触摸屏等),原值57,161.00元,已折旧完毕,相关手续已完成。(附有档案馆申请报废固定资产价格咨询情况说明、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价格咨询函、财政局的复函、鹤山市价格认证中心复函及银行进账单)

  档案馆2020年无偿转让一批固定资产(档案柜及资料柜)给鹤山市龙口镇卫生院,原值9,690.00元,已折旧完毕,相关手续已完成(附有档案馆无偿转让的请示、鹤山市龙口镇卫生院档案室建设的请示、鹤山市价格认证中心的复函、财政局复函及移交确认函)

  五、设立“小金库”情况

  检查组以查看会计凭证、财务账簿为主要手段,对2020年档案馆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单位主要财务人员进行询问。检查组未发现档案馆违规违纪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六、部门预算及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根据档案馆提供的《2020年鹤山市档案馆部门预算表》,并核对档案馆2020年度的相关会计财务资料,档案馆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档案馆2020年度预算与账面实际列支数对比表

  单位:元

  项目

  预算数

  实际列支数

  差额

  工资福利支出

  4,029,228.92

  4,180,483.68

  151,254.76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69,740.20

  1,499,685.46

  -770,054.7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15,260.04

  584,569.14

  69,309.10

  资本性支出

  40,000.00

  1,237,840.22

  1,197,840.22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0.00

  0.00

  0.00

  合计

  6,854,229.16

  7,502,578.50

  648,349.34

  其中:资本性支出1,237,840.22元为财政直接支付的“档案馆综合业务用房消防工程款”。

  如上表所示,档案馆2020年度总预算支出6,854,229.16元,账面实际列支数7,502,578.50元,超支648,349.34元。建议档案馆建立健全的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使单位的预算编制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七、检查发现的其他情况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部分凭证证据不充分,如:档案馆2020年9月“主题党日活动租车费”附件未见相关活动内容及人员清单。

  (二)入账不规范

  部分入账科目有误。

  建议:垫付电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归垫电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同时确认费用,借记“业务活动费”,贷记“其他应收款”。

  科目核算不一致。核算同一类费用时,不应用二个或二个以上往来科目核算。

  八、检查建议

  针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对市档案馆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统筹做好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二)加强对财务的管理,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进行会计核算;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更加准确核算经济业务事项。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