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开展常规巡察;对全市10个镇(街)及下辖相关典型村开展“百千万工程”专项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 |||
组别 | 巡察对象 | 联系方式 | 巡察时间 |
第一巡察组 | 对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宅梧镇、双合镇5个镇及下辖相关典型村开展“百千万工程”专项巡察 | 电话:13929038839(工作时间接听) 邮寄地址:鹤山市1960信箱 | 2026年3月上旬至5月中旬。 接访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 |
第二巡察组 | 对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开展常规巡察 | 电话:13929068803(工作时间接听) 邮寄地址:鹤山市1960信箱 | |
第三巡察组 | 对沙坪街道、雅瑶镇、桃源镇、古劳镇、龙口镇5个镇(街)及下辖相关典型村开展“百千万工程”专项巡察 | 电话:13827033855(工作时间接听) 邮寄地址:鹤山市1960信箱 | |
第四巡察组 | 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开展常规巡察 | 电话:13827078180(工作时间接听) 邮寄地址:鹤山市1960信箱 | |
中共鹤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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