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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河(湖)长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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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市直各单位、各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中央、省以及江门市的部署要求,我市已全面构建了县、镇、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现将2024年县、镇、村三级河(湖)长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我市江河湖库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附件:2024年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河(湖)长名单.pdf



鹤山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