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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农商银行杯”鹤山龙舟文化季活动竞赛规程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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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赛有关事项说明

  一、时间

  2023年6月20日-21日(农历五月初三、初四)

  二、地点

  鹤山市升平河龙舟公园

  三、竞赛项目、组别1、项目:

  男子42人传统龙舟800米直道竞速2、组别:男子42人传统龙舟甲级、男子42人传统龙舟乙级

  四、参赛单位

  1、男子42人传统龙舟甲级(共8队)

  大埠、三溪、七星、新溂、白颈、罗江、中东西(1)、前江

  2、男子42人传统龙舟乙级(共13队)

  大江、梧坑、新岗、塘厚、上坑、独岗、新锋、新仁和、源龙、余庆、址山国际、中东西(2)、南门

  五、报名办法

  1、各龙舟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48人(其中:划手40人、鼓手1人、舵手1人、替补队员6人),领队或教练兼运动员的必须在报名表中标注。

  2、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独立游泳200米或以上距离的能力。

  3、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并签订自愿参赛免责声明书。

  4、参赛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包括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组委会提交原始凭证。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年版)》。

  2、比赛统一采用坐姿扒法。

  3、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救生衣上船比赛。比赛途中故意脱落或损坏救生衣的,一律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4、比赛采用2赛道,赛程直道800米。

  5、赛道抽签:同组比赛采用抽签决定赛道,抽签原则,先抽抽签次序,再按次序抽赛道。

  6、比赛所有器材均由参赛队伍自行解决,参赛的传统龙舟必须是坤甸木制作,划桨必须是木料制作,否则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7、比赛中发船及冲线均以龙头的上唇为参照点(贴感应触点),超出上唇垂线的小球、龙须等物件必须于赛前自行妥善处理。

  8、同一场次不按发令讯号抢发船的,同一只龙舟仅限一次抢发船,第二次作负方处理。

  9、比赛中超越中线或边线的,作负方处理。

  10、冒名顶替参与比赛的,取消该次比赛资格和成绩。

  11、每场上场比赛划手40人、鼓手1人、舵手1人。运动员现场检录采用人脸识别办法,同时凭运动员证和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办理回执)检录,人证相符,方可上船比赛。

  12、甲级比赛采用单循环比赛方式决出名次。

  13、乙级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排列出小组名次,各小组前二名的参加第二阶段单淘汰赛比赛,决出前四名。

  14、循环赛名次决定办法:胜方3分,负方1分,平局各2分,弃权0分。以总积分多少排名次,积分相同的,按对赛双方胜负排序。三队或以上积分相同的,以积分相同的队伍对赛所用总时间多少决定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如相同,则以所有对赛的总用时多少决定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如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七、奖励办法

  1、甲级船奖励前六名

  除各获奖杯一座外

  第一名获奖金12800元

  第二名获奖金10800元

  第三名获奖金8800元

  第四名获奖金6800元

  第五名获奖金4800元

  第六名获奖金2800元

  2、乙级船奖励前四名

  除各获奖杯一座外

  第一名获奖金12800元

  第二名获奖金10800元

  第三名获奖金8800元

  第四名获奖金6800元

  3、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分别奖励奖旗一面、奖金2000元。

  4、设优秀赛风赛纪奖,甲、乙级各奖励二名,分别奖励奖旗一面、奖金5000元。

  5、所有参赛队伍大会奖励金猪一头、米酒一埕。

  6、参赛队伍必须服从大会安排,执行大会规定,方可领取有关奖项,否则将取消一切荣誉。

  八、惩戒办法

  1、比赛过程中出现弃权或罢赛的,取消比赛资格和录取名次,并取消该龙舟队往后参加鹤山市龙舟大赛三届的比赛资格。

  2、在比赛过程出现违反大会规定的有关赛风赛纪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并进行媒体曝光通报。

  九、裁判团队

  广东省龙舟协会裁判团队

  十、安全工作

  1、各参赛龙舟队要指定一名领队为第一安全管理责任人,全权负责本龙舟队的领导管理;鼓手为第二责任人,直接负责船上运动员的监督管理。组委会与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组委会分别与参赛队员签订免责声明。

  2、各参赛队伍在训练、比赛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参赛队自行承担。

  3、所有参赛队有责任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方案。在赛前进行遇险自救演练,龙舟队的领队及安全责任人要做好本队的安全教育工作,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在竞赛过程中如遇天气突变或其他突发事件,应听从大会指挥,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避免事故发生。

  5、各参赛队必须做好本队的纪律教育工作,服从大会统一安排,听从大会及裁判员的指挥。不服从大会及裁判指挥造成延误比赛及其它事故者,将被警告、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申诉

  各队如有申诉,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递交有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即时交纳1000元申诉费。胜诉则全额返还,败诉则全额上交大会,作本届运动会比赛费用。

  十二、竞赛规程解释权属本届龙舟文化季活动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