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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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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JLZB20230213

  项目名称: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监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位于鹤山市境内,是鹤山市连接蓬江区、沿线区域、沈海高速及沈岑高速为重要通道。路线全长17.032km,一级公路,起点位于国道G325线鹤山市鹤翔西路路口附近,桩号为K83+400,经过白米田、高咀、下黄、殷洞、址山镇区、东溪开发区,终点位于东溪交界处,桩号为K100+432。现状K83+400∼K94+745段、K96+073∼K100+432段,长15.704km,为水泥混凝土路面;K94+745~K96+073段,长1.328km,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技术标准:维持既有一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桥梁维持原荷载等级。建设规模和主要工程数量: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路线全长17.023km。主要工程数量:旧路面处置后力口铺沥青混凝土面层35.9万m2;平面交叉道口接顺75处,标线2万m2。

  项目概算总投资:4936.3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263.45万元,监理费80万元。总工期:6个月。

  招标范围: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旧路病害处治后加铺沥青面层,并重新标划路面标线。

  建设地点:鹤山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道G325线鹤山白米田至东溪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6)响应人资质最低条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7)响应人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成功独立完成至少1项长度不少于17公里且累计不少于34公里公路等级标准为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8)响应人信誉最低要求:最新年度(含无广东省或江门市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或江门市信用等级的)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或江门市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9)响应人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方式:现场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2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和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业绩最低要求合同复印件1份;最新年度广东省或江门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复印件1份,并标识单位所在位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应当加盖响应人公章,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开发票,需用单位公户向以下账户转账,户名: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账号:2012006019245261975)

  4、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2月2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鹤山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0号

  联系方式:谭先生/0750-8812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750-8963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0-8963715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