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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港口岸出境免税店经营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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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鹤山港口岸出境免税店经营资格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JLZB20221221

  项目名称:鹤山港口岸出境免税店经营资格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山港口岸出境免税店经营资格项目):

  (一)项目简介

  鹤山市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08月03日,注册地位于鹤山市沙坪口岸路30号。经营范围包括港口货物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钢材、橡胶制品、纺织品、家用电器、农副土特产品。

  现对鹤山港口岸联检大楼免税商店进行招租,招租范围包含免税商店、酒仓库、烟仓库、杂物仓及其附属设施,总面积约200平方米。

  (二)合作及其他要求

  1、合作要求

  招标人(或指定的第三方)与投标人(或指定的关联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投标人的股权占比为51%,招标人的股权占比为49%。

  合资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负责租赁免税店的规划设计、装修管理、品牌引进、人员招聘及日常管理。合资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经营期限

  合资经营期限为10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条件,使得免税店业务无法开展,则双方合资合同提前终止。

  3、关于本项目租金

  根据《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招标人根据口岸同类场地现有的租金水平来确定最高投标限价,租金单价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厅含税零售商业租金平均单价的1.5倍。本项目国内厅含税零售商业租金平均单价为¥40元/平方米/月,投标人租金单价不少于¥40元/平方米/月,最高租金单价为¥60元/平方米/月。总租金为租金单价×场地面积×租赁时长,年租金不少于¥96000元/年。

  受新冠疫情影响,免税店的固定租金采用浮动形式。第一年度租金按实际运营天数/365进行折算,具体如下:

  以2019年鹤山港国际旅客吞吐量(以当地口岸权威机构对外公布数据)为基准,进行租金基准报价。

  1)当年国际旅客吞吐量<2019年同期国际旅客吞吐量*5%时,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年租金=年度租金基准报价*5%

  2)2019年同期国际旅客吞吐量*5%<当年国际旅客吞吐量≤2019年同期国际旅客吞吐量*120%时,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年租金=年度租金基准报价*(当年实际国际旅客吞吐量/2019年同期国际旅客吞吐量)

  3)当年国际旅客吞吐量>2019年同期国际旅客吞吐量*120%时,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年租金=年度租金基准报价*1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港口岸出境免税店经营资格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港口岸出境免税店经营资格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人须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且符合《关于印发<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9〕15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方式:现场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月1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和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③、免税品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附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开发票,需用单位公户向以下账户转账,户名: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账号:2012006019245261975)

  4、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1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5、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esh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

  联系方式:何先生/18128227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750-8963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0-8963715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