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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山镇小学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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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址山镇小学配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JLZB20220930

  项目名称:址山镇小学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址山镇小学配餐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32万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址山镇小学配餐服务项目,包含5间小学(鹤山市址山镇址山小学、鹤山市址山镇龙山小学、鹤山市址山镇廓村麦源生小学、鹤山市址山镇禾南小学、鹤山市云乡学校)的供餐服务。

  采购人不提供厨房食材加工场地,中标人在自有厨房加工场内,负责购买食材,聘请劳务人员加工食材,用环保餐具独立分装配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用餐地点,在学生用餐后回收清洁餐具。中标人的供餐服务结算款按实结算,按中标用餐单价乘以累计用餐人数计算。

用餐

用餐单价

用餐人数

备注

午餐

采购人定价

¥10.00元/人/餐

最大用餐人数

约3326人

用餐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食材费、餐具费、制作费、运输配送费、卫生清理费、保险费、各项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址山镇小学配餐服务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约¥532万元。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

  (三)招标主体:

  采购人作为本次项目的招标主体,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与5间小学(鹤山市址山镇址山小学、鹤山市址山镇龙山小学、鹤山市址山镇廓村麦源生小学、鹤山市址山镇禾南小学、鹤山市云乡学校)分别签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址山镇小学配餐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址山镇小学配餐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方式:现场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和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附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开发票,需用单位公户向以下账户转账,户名: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鹤山支行,账号:2012006019245261975)

  4、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投标人所供货的产品限定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供货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址山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0750-8315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750-8963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0-8963715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