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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鹤山市文明家庭候选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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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倡导优秀文明家风,推动道德模范平寻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全社会营造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市文明办于今年3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2021-2022年度鹤山市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经各单位推荐、相关单位政审、鹤山发布网络投票、评审小组投票等程序,评出2021-2022年度鹤山市文明家庭。(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9日止。

  2.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3.受理单位:鹤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号

  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电话:8887161


2021-2022年度鹤山市文明家庭候选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叶金群

鹤山市纪委监委

2

麦俭笑

鹤山市嘉米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

赵德光

鹤山市畅域花木超市

4

刘泳芳

鹤山市龙口镇童真幼儿园

5

严品卓

鹤山市司法局

6

麦淑樱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

何云燕

鹤山市址山镇卫生院

8

伍坚辉

鹤山市委编办

9

何淑丽

佛山市臻盛食品有限公司

10

汤有为

鹤山市人民法院

注: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