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21年4月12日就广东公安监所(鹤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鹤山市拘留所、鹤山市看守所)供应商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招标。现就本次采购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公安监所(鹤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鹤山市拘留所、鹤山市看守所)供应商服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评审日期:2021年4月12日;评审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镇中华园301号二楼会议室)
四、评审意见
供应商名称 | 鹤山市沙坪豪俊商店 | 鹤山市沙坪黄祥贸易部 | 鹤山市古劳镇鲜之选生鲜店 | 鹤山市雅瑶镇伟浩商店 |
投标得分(分) | 90.9252 | 74.4065 | 70.6667 | 66.0606 |
投标折扣率(%) | 98 | 93 | 96 | 99 |
供货期限 | 1年 | 1年 | 1年 | 1年 |
排名(得分由高到低) | 1 | 2 | 3 | 4 |
经评审,磋商评审小组一致推荐满足磋商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鹤山市沙坪豪俊商店为本项目的第1中标候选供应商。
五、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鹤山市公安局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01103
(二)采购代理机构: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750-8963715
2021年4月13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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