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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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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进行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谭良发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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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202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鹤山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工作安排,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百千万工程”为总抓手,承压前行、攻坚克难,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会议同时对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给予肯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建设健康鹤山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公共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事项。

  会议任命刘德贤、王前选、张梅为鹤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超明为鹤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胡文敏为鹤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兰贞、黎佩景为鹤山市人民法院鹤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建华、黄文、欧卫华出席会议。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候选人胡国伟,副市长黄省志,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