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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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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从4月25日至7月底,对鹤山市开展巡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鹤山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鹤山市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省委第一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50—3299931(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8:30~17:30);设专门邮政信箱:江门市A005号信箱,邮政编码529000。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3年7月23日。



中共广东省委第一巡视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