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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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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鹤山市委书记刘志刚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华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士元,市委领导谭良发、李卫芳出席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市委各巡察组正、副组长,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今年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市委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党组及古劳镇、桃源镇、宅梧镇、双合镇党委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对古劳镇、桃源镇、宅梧镇、双合镇党委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

  会议指出,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围绕“国之大者”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鹤山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本次专项巡察,各巡察组能充分发挥专项巡察“专”的优势,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着力发现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短板,较好地发挥了巡察政治监督的作用。

  会议要求,市委巡察组要原原本本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整改,切实解决涉农资金预算编制、分配拨付、执行使用、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监督运行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大牵头整改力度,对个别问题突出的镇开展深入治理,以点带面推动相关共性问题在一届市委任期内得到有效解决;市民政局要牵头提升各镇(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


  会议强调:一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江门市委、鹤山市委各项重点工作安排落地落实。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围绕“国之大者”、全市大局、民心民情,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全过程,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并重,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二要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任务。严格追责问责,对落实整改走过场、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将巡察整改纳入市直部门和镇(街)绩效评价。用好巡察成果,落实共性问题“清零”机制,市委巡察办要及时梳理每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及典型案例,推动有关部门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各级党组织要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三要扎实做好第二轮常规巡察工作,各巡察组要重点监督检查各被巡察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结合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及时发现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偏差,重点发现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把影响基层党组织的关键问题找出来,把最突出的问题反映出来,以有力的监督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