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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让参保群众更有“医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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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鹤山市医保局了解到,目前,鹤山已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据悉,今年以来,鹤山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持续提升医保服务效能,着力减轻参保群众“跑腿”“垫资”负担。

  鹤山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外市参保人到鹤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医疗机构没有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需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为此,鹤山市医保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面工作,积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接口改造、联网测试,进一步提升鹤山异地就医服务能力。目前,鹤山市符合接诊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实现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参保群众在异乡看病就医更有“医靠”。

  “现在,在就医地和参保地同步开通联网结算的前提下,我市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江门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可直接报销医疗费用。市外参保人在我市也同样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红利。”鹤山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今年6月,鹤山市医保局以“做好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为主题,组织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为主要宣传阵地,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宣传解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同时,为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更加方便群众异地就医,6月30日起,鹤山市全面实行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备案制度,即参保人非急诊且未转诊临时外出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时可直接联网结算医疗费用,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

  下一步,鹤山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依托镇(街)、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点,提供异地就医备案帮办代办服务,让医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广泛惠及人民群众。


记者:何雯意 

通讯员:张映华

责任编辑:何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