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广荣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雅瑶镇隔朗村民委员会新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雅)第09020001号总字第38128号,面积139.3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国池,北至:后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广荣(已故)
申请人:陆雅俊
2024年3月29日
陆广荣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雅瑶镇隔朗村民委员会新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雅)第09020001号总字第38128号,面积139.3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国池,北至:后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广荣(已故)
申请人:陆雅俊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