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才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禾谷村民委员会新江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12050003号总字第61644号,面积204.7平方米,东至:田,南至:田,西至:田,北至:容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伟才(已故)
申请人:黄玉棠
2023年7月28日
| 索引号: | 11440784MB2C9358XB/2023-0238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江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8 |
| 名称: | 遗失声明(黄伟才) | ||
| 文号: | 不编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 主题词: | |||
黄伟才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禾谷村民委员会新江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12050003号总字第61644号,面积204.7平方米,东至:田,南至:田,西至:田,北至:容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伟才(已故)
申请人:黄玉棠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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