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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4MB2C9358XB/2023-0058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3-08
名称: 公 告(林国周、林润森、林新和)
文号: 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3〕0200号 发布日期: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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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林国周、林润森、林新和)

发布日期:2023-03-08  浏览次数:-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林国周、林润森、林新和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挂网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林雁好

  不动产原坐落:广东省鹤山市址山镇新莲村民委员会龙岗村

  不动产证书号:粤(2020)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43831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二楼咨询台

  异议书面材料联系方式:0750-8202289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