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良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万和村民委员会松新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15070023号总字第57596号,面积251平方米,东至:集喜,南至:空地,西至:路道,北至:路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伟良(已故)
申请人:陈向平、陈列平
2023年2月14日
索引号: | 11440784MB2C9358XB/2023-0033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名称: | 遗失声明(陈伟良) | ||
文号: | 不编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
主题词: |
陈伟良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万和村民委员会松新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15070023号总字第57596号,面积251平方米,东至:集喜,南至:空地,西至:路道,北至:路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伟良(已故)
申请人:陈向平、陈列平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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