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镇金峡水库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桃源镇蟠龙管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国用(桃源)字(98)第14号总字第303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鹤山市兴鹤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人:邓健枫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