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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4MB2C9358XB/2021-00080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04-16
名称: 关于《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的公示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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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6  浏览次数:-

  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密联络线的第50联。项目起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迳口村,接江肇高速公路,经蓬江区杜阮镇,鹤山市共和镇,新会区大泽镇、会城街道、双水镇,终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崖南交贝石村,接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线路全长53.441公里,项目总投资122.52亿元。

  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鹤山段)建设项目用地位于鹤山市共和镇,总用地面积28.6964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7385公顷。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已列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和《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属于省级高速公路,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布局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是在确保鹤山市共和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对鹤山市共和镇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将共和镇平汉村的0.738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为一般农地区,同时将共和镇平汉村0.7385公顷的一般农地区调整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后,鹤山市共和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和一般农地区面积均保持不变。

  二、主要约束性指标调整情况

  规划修改后,鹤山市共和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控制指标均保持不变。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6日,为期一个月。

  四、公示方式

  1.网上公示:鹤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2.现场公示:共和镇人民政府、共和镇平汉村委会公告栏

  五、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zrzyj@heshan.gov.cn

  2.书信收件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文华路102号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

  附件1:鹤山市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jpg

  附件2:鹤山市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