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处、所: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刘志锋同志鹤山市司法局鹤城司法所所长职务;
周化哲同志任鹤山市司法局鹤城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雅瑶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吴培健同志任鹤山市司法局雅瑶司法所一级科员,免去其鹤城司法所一级科员;
李炎江同志任鹤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一级科员,免去其共和司法所一级科员。
特此通知。
| 索引号: | 11440784007085545E/2021-0013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江门鹤山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27 |
| 名称: | 关于刘志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鹤司〔2021〕29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 主题词: | |||
各股室、处、所: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刘志锋同志鹤山市司法局鹤城司法所所长职务;
周化哲同志任鹤山市司法局鹤城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雅瑶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吴培健同志任鹤山市司法局雅瑶司法所一级科员,免去其鹤城司法所一级科员;
李炎江同志任鹤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一级科员,免去其共和司法所一级科员。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江门鹤山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0750-8883286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粤ICP备05080285号-1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