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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4557319510D/2025-0042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9-15
名称: 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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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5  浏览次数:-

  鹤山卓卓纺织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王友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鹤劳人仲案字〔2025〕第829号),已于2025年9月4日作出《仲裁裁决书》。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本公告自张贴或挂网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