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84007085510U/2023-00197
江门鹤山市民政局
2023-09-01
关于准予鹤山市文德实验中学成立登记的批复
鹤民社〔2023〕40号
2023-09-01

关于准予鹤山市文德实验中学成立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9-01  浏览次数:-

鹤民社〔2023〕40号

鹤山市文德实验中学举办者:

  报来申请成立鹤山市文德实验中学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准予成立登记,具备法人资格,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鹤山市民政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