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动申报,收到鹤山市宅梧供销合作社报来的鹤山市新供销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碾米设备采购项目入库材料。经现场核查和资料核查,确定项目符合入库条件。2026年1月15日市科工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鹤山市宅梧供销合作社建设的鹤山市新供销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碾米设备采购项目准入鹤山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库,明细如下表。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向市科工商务局商贸流通股反映,联系电话:8888692。
关于鹤山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入库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6 浏览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