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鹤山市科工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62431/2019-00101 分类:
发布机构: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9-05-13
名称: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组织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5-1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2019-05-13  浏览次数:-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电话:8888280,负责人:彭先生。负责文电、综合、协调、会务、督办、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普法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安全保障服务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各股室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协调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相关股室做好创文等专项工作。

(二)人事监察股,电话:8882205,负责人:何小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出国(境)管理。负责来信来访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三)高新技术股,电话:8895783,负责人:黎先生。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重大政策,协调实施全市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开展创新调查、科技统计和科技形势分析相关工作。宣传贯彻科技动员规划计划和法规措施,督导检查科技动员工作落实。开展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高新技术发展的计划和政策,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负责科技金融、创新创业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政策和措施。

(四)科技产业发展股,电话:8881223,负责人:林小姐。协调开展创建创新型城市相关工作。协调推动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贯彻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申报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计划和政策,推动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安全生产等民生科技领域科技进步与协同创新。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组织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按权限开展外国和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贯彻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开展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工作。贯彻实施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及引进国(境)外智力的计划、政策和措施。贯彻实施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五)工业发展股,电话:8888508,负责人:刘先生。拟订工业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有关建议。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和县(市)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组织企业申报各类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扶持项目。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指导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相关工作。落实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

(六)园区建设与工业节能股,电话:8888382,负责人:温小姐。组织落实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园区提质发展、扩能增效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组织开展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申报、变更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牵头推进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

(七)中小企业股,电话:8888393,负责人:胡先生。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和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

(八)投资促进股,电话:8888309,负责人:吴小姐。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牵头制定全市吸收外来投资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开展产业招商战略研究。收集、整理和分析目标招商国家(地区)的经济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境外目标招商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投资动态,拟订全市吸收投资计划。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对境外进行招商。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牵头策划、组织和实施境外投资推介会、研讨会和洽谈会。对我市投资促进管理系统进行开发、应用、管理和维护。推进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驻外经贸代表机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及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分析、运行监测工作。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

(九)外贸与口岸股,外贸电话:8887461,口岸电话:8888508,负责人:吕小姐(外贸),梁先生(口岸)。参与制订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拟订外贸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统计、分析对外贸易宏观运行情况,制订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境内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国(境)外举办商品展览会、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参与各项外贸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对外贸易的国际规则和有关政策,管理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维护产业安全。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协调口岸配套设施的建设和通关服务;负责口岸运行数据统计分析;配合推进口岸查验方法、监管模式的改革创新;推进鹤港和跨区域口岸合作事宜;牵头组织共建文明口岸等活动;配合推进口岸信息化工作;统一安排使用上级下达的口岸专项建设资金。

(十)商贸流通股,电话:8888692,负责人:区先生。对商贸行业实施行业管理。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报废汽车、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指导城市商业网点、物流行业的规划和建设;协助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市场调控;组织实施商务会展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协助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业等多业态发展。

(十一)信息化与无线电管理股(鹤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信息化电话:8871575,无线电电话:8956138,负责人:谢先生。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组织落实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工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承担两化融合贯标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互联网和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组织落实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协调落实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监测以上行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江门市做好无线电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承担无线电管理的普法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省、江门市无线电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无线电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

四、挂靠单位
鹤山市科学技术协会(简称“市科协”),正科级,电话:8883043,负责人:劳小姐,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科学技术团体开展学术交流,建立学术交流平台,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三)牵头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四)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五)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制定和地方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六)开展面向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培养人才,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七)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工作。
(八)开展国内外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内外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内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九)指导所主管的科学技术团体的业务工作,协调科学技术团体内外的关系,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结合。
(十)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