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培训车型、教练场地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供社会查询和监督”的规定,现将我市已备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户名单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查询电话:0750-8883992。
附件:鹤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备案登记表(截止至2024年6月27日)
| 索引号: | 114407845556270269/2024-0005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江门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 名称: |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备案情况的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 |
| 主题词: | |||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培训车型、教练场地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供社会查询和监督”的规定,现将我市已备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户名单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查询电话:0750-8883992。
附件:鹤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备案登记表(截止至2024年6月27日)
主办单位:江门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750-888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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