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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4712382211J/2025-0017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9-30
名称: 共和镇防疫严格执法 查处3家废品收购站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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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镇防疫严格执法 查处3家废品收购站

发布日期:2025-09-30  浏览次数:-

  当前,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进入高发期,废品收购站因易积水、杂物多,成为蚊虫孳生“重灾区”。为守护辖区群众健康,鹤山市共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开展废品站蚊媒防控专项执法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隐患,目前已依法处罚1家、封停3家,全力切断传播链条。执法人员围绕“积水清理、防蚊设施、环境卫生”三大核心,对辖区废品收购站开展地毯式排查,3家存在严重隐患的站点被依法处置。

  案件一:该废品收购站站内露天堆放的塑料泡沫箱积满雨水,且水中已孳生大量蚊子幼虫,涉嫌违反《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执法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已将该案件移交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并于同日开展现场执法。

  案件二:该废品收购站因蚊媒防控漏洞突出,执法部门当即调度镇消杀队对经营部及周边开展专业消杀,同步依法封停站点,责令业主2日内清空场地所有杂物,并安排工作人员全程现场监督,确保隐患彻底清除。

  案件三:该废品收购站不仅蚊媒防控不力,还存在违规经营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业主当日清空场地、对站点实施封停,并就其违规经营行为立案查处,从源头遏制风险扩散。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发放《疫情防控工作责改书》14份,对1家废品收购站实施了处罚,并责令封停3家废品收购站(其中1家因存在违规经营问题,已另行立案查处)。此次被处置的站点,均因心存侥幸、忽视蚊媒防控责任导致违规。 


  共和镇在此向辖区所有废品收购站及相关经营单位发出严正警示:

  一、积水必须日清:每日重点排查塑料箱、低洼处、容器等易积水区域,确保“随有随清”,坚决杜绝蚊虫孳生温床;

  二、设施必须配齐:3日内完成防蚊纱门、纱窗安装,定期聘请专业机构喷洒防蚊药剂,建立防控台账备查;

  三、整改必须彻底:已收到《疫情防控工作责改书》的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防蚊防疫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绝非一次专项检查就能一劳永逸。下一步,共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持续加大防蚊防疫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对辖区内废品收购站及其他易滋生蚊虫的重点场所进行常态化巡查。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防控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执法部门将坚决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以强有力的监管举措,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权益,坚决筑牢辖区蚊媒传染病防控的坚实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