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84007085668F/2020-00081
江门鹤山市财政局
2020-04-13
关于下达2020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的通知
鹤财行〔2020〕18号
2020-04-17

关于下达2020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7  浏览次数:-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的通知》(江财综〔2020〕17号)精神,现将省下达给我市2020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22100元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3〕237号)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年终按规定编报支出决算。

  二、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和绩效目标由江门市发展改革局另行下达。



鹤山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1.(行18)江财综〔2020〕17号关于下达2020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的通知.pdf

2.(行18)江财综〔2020〕17号附件(Excel).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