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2erdana
留言日期:
2023-10-30
主题:
户口迁移与新生儿入户
内容:
房子在城镇,是外公外婆的名字,他们户籍在农村,新生儿母亲户籍也在农村。新生儿母亲与新生儿想把户籍迁移到城镇,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需要外公外婆将户籍迁移到城镇,再办理?还是将房子过户给新生儿母亲,再办理迁移与入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0-30
答复时间:
2023-10-30
答复单位:
江门鹤山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新生儿外祖父、外祖母无需将该房产转让给其女儿,也无需将户口迁入城镇。新生儿可先随母办理出生入户,后两人同时申请将户口迁入城镇即可。在我市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合法产权住所在城镇社区的,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可以申请立(入)户(已婚子女的配偶及子女可随迁);所需材料: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小孩出生证(随迁人员未满18岁)、房产证(或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亲属关系证明(父女或母女关系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需更详细咨询,可致电0750-888164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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