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您好,现将相关情况向您说明:
一、办理条件
①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②已缴纳社保或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可以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③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居住已满半年的,可以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④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②广东省居住证相片及采集回执及相片。
③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④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缴纳社保、具有合法所有权房屋、全日制学校就读满半年、在旅馆业居住满半年等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
中山派出所:0750-8885050 新湖派出所:0750-8899022
杰洲派出所:0750-8821407 龙口派出所:0750-8733654
古劳派出所:0750-8773930 雅瑶派出所:0750-8282121
桃源派出所:0750-8211319 鹤城派出所:0750-8381820
共和派出所:0750-8300298 址山派出所:0750-8315878
宅梧派出所:0750-8633462 双合派出所:0750-8636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