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周小龙
留言日期:
2023-04-01
主题:
身份证
内容:
我今天不小心把身份证丢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4-01
答复时间:
2023-04-03
答复单位:
江门鹤山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现将相关情况向您说明:

一、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损坏的、丢失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②近期拍摄的广东(江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及采集回执
三、注意事项 ①跨地市异地办理的,可实行承诺制,群众通过“粤居码”申报居住信息,或者现场申报居住信息即可。
  ②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4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③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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