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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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1-09-24
主题:
居住证
内容:
想知道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9-24
答复时间:
2021-09-25
答复单位:
江门鹤山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办理居住证所需资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二、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

三、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四、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任选之一:工商营业执照、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在鹤山市购买社保的清单、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它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任选之一: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已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3、连续就读证明材料任选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它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注意:流动人口系统中要先有登记半年以上的记录,才可申办居住证。如在本市有社保记录或自有房屋则不受半年以上限制。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户政中队(0750-888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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