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办理边防证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答:①本人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近照一张;

  ②本市户籍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非本市户籍内地居民: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江门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交验原件;

  ④香港或澳门居民:提交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江门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交验原件;

  ⑤台湾地区居民: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江门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交验原件;

  ⑥华侨: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在本市暂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