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科通过考试的考生需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并通过复核方可核发资格证书。
2.我省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实行线上审核方式,届时请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查看有关通知。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由各地人社部门负责,一般在考试结束半年左右开始发放,具体领证事宜请您留意当地人社部门的通知。
附件:
相关稿件: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鹤山市网络信息中心
粤ICP备05080285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