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各镇(街)政府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双随机”监督指导工作,共检查用人单位27家,发出指导性监督意见书27份。
执法人员按照《职业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我市各镇(街)政府存在化学毒物、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的工业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双随机”监督指导工作,指导企业落实蚊媒防控工作、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劳动者个人防护及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等情况。监督指导中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按当前蚊媒防控要求落实防蚊灭蚊工作、能按规定落实相关职业卫生工作;但仍有少数企业存在未有按照职业卫生要求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未有按规定佩戴等问题。针对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指导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配备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做好职业卫生监督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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